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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看!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本周,國自然基金委官網發布通告,對2026年項目申請和2025年項目結題等工作的有關事項進行了通知。
小編總結了其中幾個要點供大家參考:
1、關于時間節點:
2、需要注意的新規與重點: 1)生成式AI使用禁令:嚴禁直接使用AI生成的申請書。 若使用AI輔助檢索或整理文獻,必須人工核實真實性,并按規定如實聲明并標識使用情況。
2)申請書結構調整: 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C類)的申請書框架已調整,必須下載2026年最新版模板。
3)經費管理分兩類: 包干制(無需編預算):青年科學基金(A/B/C類)、試點青年學生基礎研究項目。 預算制(需編預算):其余類型項目。
4)研究屬性分類: 須在“自由探索類”和“目標導向類”中二選一。面上項目、青年項目(C類)和重點項目將據此分類評審。
5)簡歷與代表作: 必須通過系統邀請主要參與者生成PDF簡歷。 嚴禁篡改作者順序,須如實標注本人貢獻及是否為第一/通訊作者。
3、項目結題要求 1)先線上后線下:先在線提交,待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核通過后,再打印紙質版簽字報送。
2)決算真實性:決算以12月31日為準,結余資金超過30%的項目需詳細說明原因。
3)成果規范:嚴禁將未正式發表、無關、或早于項目批準時間的成果列入結題報告。
4、依托單位(機構)職責 1)無紙化申請:申請階段全面無紙化,僅在獲批后補交簽字蓋章頁。
2)先承諾再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需簽署《項目申請承諾書》掃描上傳后,方可提交申請。
3)審核責任:需嚴格審核職稱真實性、科技倫理、科研誠信以及AI使用情況。
通知原文如下:
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以下簡稱科學基金)資助管理工作安排,現將2026年度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2025年資助期滿項目結題等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申請 (一) 項目申請接收。 1.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C類)、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重點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B類)、青年科學基金項目(A類)(含延續資助項目,下同)、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卓越研究群體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外國學者研究基金項目、合作創新研究團隊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部分聯合基金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和部分數學天元基金項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6年3月1日開始,3月20日16時截止。 2. 上述項目類型以外的其他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另行公布指南。對于隨時接收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等,申請人應盡量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二) 申請人與主要參與者事項。 1.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按照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沒有信息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 2. 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方式分為包干制和預算制。2026年,青年科學基金項目(A、B、C類)、試點設立的青年學生基礎研究項目實行經費包干制,申請人在項目申請時無需編制預算。其余類型項目實行預算制,申請人應當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根據“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結合項目研究實際需要,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嚴格開展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重大項目預算評審。項目申請中有合作研究單位的,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協商確定研究內容分工,并會同雙方所在單位協商確定合作研究協議(合同)。對于經雙方協商約定轉撥合作研究資金的情況,項目申請人與參與者應當根據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分別編制項目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申請人匯總編制總預算并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3.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請書研究內容從“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和“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中選擇一類研究屬性。其中,“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是指選題源于科研人員好奇心或創新性學術靈感,且不以滿足現階段應用需求為目的的原創性、前沿性基礎研究;“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是指以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或國家需求為牽引的基礎研究。 對于試點分類評審的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C類)和重點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將結合申請人所選擇的研究屬性,組織專家進行分類評審。 4. 申請人應通過信息系統邀請主要參與者在線填寫個人簡歷,并上傳由系統自動生成的主要參與者PDF格式個人簡歷文件。個人簡歷中列出的代表性論文應上傳公開發表的代表性論文全文PDF電子版,代表性專著應上傳著作封面、摘要、目錄、版權頁等PDF格式的掃描件。 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在填寫論文等研究成果時,應當根據論文等發表時的真實情況,如實規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發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發明人或完成人等)順序;對于個人簡歷中的代表性論文,還應當如實注明本人署名及貢獻情況,不得虛假標注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不得改變作者排序含義,不得夸大個人貢獻。代表作個人貢獻信息的采集范圍為各類項目的申請人以及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卓越研究群體項目的骨干成員。 5. 申請人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C類)、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重點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B類)、青年科學基金項目(A類)、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卓越研究群體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合作創新研究團隊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和重大項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統結合項目類型自動生成,申請人不可更改。 6. 為減輕科研人員申請負擔、提升申請質量,2026年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C類)申請書結構框架已調整,申請人務必在信息系統中下載并填寫最新版申請書。 7. 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應當如實、準確填寫依托單位或者合作研究單位有效聘用的職稱(若是內聘職稱,內聘職稱的聘用單位應當具有相應職稱的評審資質),嚴禁提供虛假職稱信息。依托單位應對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的職稱信息進行審核,確保符合上述要求。 8. 申請人在撰寫申請書時,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跟蹤研究動態、收集整理參考文獻,必須由人工核實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參考文獻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申請人應當對使用的生成內容負責,應當全面如實聲明使用情況,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負責任研究行為規范指引(2023)》等國家有關規定對相關內容進行標識,標識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適當位置添加相應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請書,不得使用未經核實的生成內容。 9. 對于卓越研究群體項目申請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體項目預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提供預先查詢是否符合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聯合限項規定的服務。 10. 申請人在提交項目申請前,應當認真閱讀關于項目申請書內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請材料全部內容征得主要參與者和合作研究單位同意。 11. 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申請如涉及科技倫理敏感領域的,應經過倫理審查。 12. 申請人應確保提供的電子郵箱暢通有效,以便項目評審工作結束后能夠及時接收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或不予資助通知,以及專家評審意見的相關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三) 依托單位事項。 依托單位應認真履行基金資助項目及其資金管理的主體責任,按照《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依托單位科學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組織申請工作,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具體要求如下: 1. 依托單位應確保本單位、合作研究單位、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不在限制申報、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技活動的期限內。 2. 依托單位應注重項目申請質量,避免通過“全民動員”、設置硬性指標、實施與申請項目掛鉤的獎懲措施等方式盲目追求項目申請數量。 3. 依托單位應提前從信息系統中下載《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項目申請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加蓋依托單位公章后,將電子掃描件上傳至信息系統(本年度只需上傳一次)。依托單位完成上述承諾程序后方可申請項目。 4. 依托單位應在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對于集中接收期提交的項目申請,依托單位務必在截止時間后24小時內在線提交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請依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項目申請書收取的截止時間。 對于非集中接收期提交的項目申請,依托單位確認提交電子申請書即視為正式提交申請,無需提交項目申請清單。 5. 依托單位應建立完善的科技倫理審查機制,防范倫理風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建立健全科技倫理管理制度;加強倫理審查機制和過程監管;強化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科研人員在科技倫理等方面的責任感和法律意識。 6. 依托單位作為科研誠信建設第一責任主體,應建立健全科研誠信建設和不端行為處理的相關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持續宣傳科研誠信建設相關政策與規定;信守依托單位科研誠信承諾;主動開展本單位人員科研不端問題線索的調查處理;認真核查自然科學基金委交辦的工作任務、組織相關調查,并作出相關處理;及時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報告本單位與科學基金項目相關的科研不端行為及其查處情況;認真執行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的處理決定;切實履行好科研誠信建設的主體責任。 (四) 申請材料提交方式。 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全面實行無紙化申請。各類型項目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申請人應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并將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材料。 2. 項目獲批準后,依托單位需補交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并將其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信息系統中提交的最終電子版申請書保持一致。對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簽字蓋章材料的,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五) 初審結果公布。 自然科學基金委將于2026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請項目初審結果,并受理復審申請。 二、項目結題 (一) 項目負責人事項。 項目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并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同時注意知識產權保護。 1. 項目負責人登錄信息系統,撰寫結題/成果報告并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后一并在線提交;待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核通過后,項目負責人下載并打印最終PDF格式的結題/成果報告,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內容與審核通過后的電子版一致。 2. 項目負責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預算制/包干制項目決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會同科研、財務、資產等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制項目決算,真實全面反映項目資金收支余情況。嚴格按照決算日期(以12月31日為決算截止日,項目指南明確規定其他截止日的除外)填報支出金額,在決算日之后發生的支出填報在結余資金部分,不得出現決算數據與賬目支出金額不一致的情況。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且轉撥資金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決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項目負責人匯總編制。對于結余資金比例超過30%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應當詳細說明結余資金產生的原因及后續資金使用計劃。 3. 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不得將未正式發表/未在線發表或未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得將非項目負責人或非主要參與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得將與受資助項目無關的研究成果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得直接復制論文內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內容;不得將早于項目獲批準時間的成果列入結題/成果報告。 4. 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應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新時代加強科學普及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將科普成果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中;同時應按照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受資助項目論文開放獲取的有關要求,將有關論文上傳存儲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開放獲取倉儲平臺(OAR平臺)。 5. 項目負責人在科學基金項目研究成果的發布、傳播和應用中,涉及科技倫理敏感問題的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嚴謹審慎。 6. 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準予項目結題之后,按照相關規定將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大數據知識管理服務平臺(https://kd.nsfc.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結題/成果報告全文。 (二) 依托單位事項。 依托單位應高度重視科學基金項目結題管理,認真履行基金資助項目及其資金管理的主體責任,督促指導項目負責人認真撰寫結題/成果報告,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 1. 依托單位需先通過信息系統提交電子版結題材料,待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核通過后,再報送紙質版結題材料。未按時報送結題材料的應結題項目,按逾期待結題處理,計入相應的限項申請范圍,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項目負責人和依托單位進行處理。 2. 依托單位應于2026年2月24日16時前通過信息系統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并逐項確認,3月9日前將經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單位公函與結題項目清單等紙質結題材料,以郵寄方式報送至自然科學基金委,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三、項目進展報告、年度管理報告和包干制管理規定 (一) 項目進展報告。 項目負責人登錄信息系統,在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進展報告》(以下簡稱項目進展報告);依托單位按照《條例》及相關管理辦法等要求,通過信息系統對項目進展報告進行審核,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逐項確認,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按規定提交項目進展報告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 年度管理報告。 依托單位通過信息系統在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年度管理報告》(以下簡稱年度管理報告),于2026年4月1日-4月15日16時期間提交電子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年度管理報告的依托單位,將不予開放下年度的科學基金項目申請。 (三) 包干制管理規定備案。 根據《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項目資金使用包干制的依托單位應當制定項目資金包干制管理規定,報自然科學基金委備案。對于2025年首次獲批包干制項目但尚未完成備案的依托單位應于2026年6月底前,將本單位制定的包干制內部管理規定報自然科學基金委備案;對于之前已完成備案但有修訂的,應在規定印發當年年底前重新報自然科學基金委備案。對于不備案或者備案不及時的依托單位,自然科學基金委視情況將采取責令整改、納入依托單位信譽評價檔案等處理措施。 備案內容包括正式印發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包干制內部管理規定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掃描件)。紙質文件郵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財務局經費管理處。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財務局經費管理處,郵編:100085,電話:010-62328383。電子文件直接發送到郵箱JFGLC@nsfc.gov.cn。 四、材料接收 (一)材料接收組負責統一接收依托單位送達或郵寄的材料,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和非依托單位報送的材料。 (二)材料接收組辦公地點設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行政樓101房間。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書、項目進展報告、結題/成果報告中,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于國家科學技術秘密范圍的內容;不得出現任何違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規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請書、項目進展報告或結題/成果報告,不得使用未經核實的生成內容。 (三)申請書、項目進展報告、結題/成果報告中論文、著作、專利等研究成果的署名、排序和貢獻應真實、準確。 (四)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專利),項目負責人和參與者均應如實注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科學基金作為主要資助渠道或者發揮主要資助作用的,應當將科學基金作為第一順序進行標注。 (五)《指南》擬于2026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 (六)結題/成果報告等紙質材料建議雙面打印并裝訂。 六、咨詢與聯系方式 (一) 各類事項咨詢電話。
(二) 各部門咨詢電話。
(三) 相關網站地址。 自然科學基金委官方網站: https://www.nsfc.gov.cn 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網站: https://grants.nsfc.gov.cn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大數據知識管理服務平臺: https://kd.nsfc.cn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開放獲取倉儲平臺(OAR平臺): https://oar.nsfc.cn (四) 材料接收組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 郵政編碼:100085 聯系電話:010-6232859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26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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